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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覺得電信門號退租很不合理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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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av
*停權中*
加入日期: Aug 2000
您的住址: Taipei, Taiwan
文章: 295
引用:
違約金不過就是單買手機的費用罷了, 提前解約, 就算真的是因為人掛掉了, 但拿到手機也是事實.
其實應該是要把手機繳回去,這隻手機還沒付完應付的款項,手機
所有權應該還是屬于廠商的,所以要嘛繳違約金,要嘛手機繳回。
一定要繳違約金不見得合理。像我綁約沒有手機,每個月通話費
扣150元,扣兩年,要是沒用滿兩年要繳2000元違約金,像這樣子
的根本跟手機無關。
2009-11-21, 04:03 A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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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a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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