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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FlyNews
快速道路同樣是高工局興建的,
和國道的主要差別,是快速道路由地方政府維護。
而國道大約4~8公里就會有個交流道,本來就是要給地方疏導車流的!
要不然地方會抗議啊! 地方若抗議,那段路就不會有國道了! 沒有國道,又要怎麼跨縣市?
就算是地方政府不會抗議,4~8公里就有個交流道,也是為了避免雍塞的省道縣道。
若省道縣道不怎麼塞,交流道間隔就不需要這麼短。
4~8公里就一個交流道,若要人工計程收費,你算算要增加幾個人工收費站?
而建設ETC主要為的也只是疏導人工收費的車流,
如果架設了ETC卻無法疏導車流,就完全違背ETC的功能。就乾脆廢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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