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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rcis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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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Nov 2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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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情?性侵?

洩**情 婦告情夫性侵
嗆夫「我去找別人」第三者竟然吃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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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張嘉文╱台北報導】北縣一名擔任社區管理委員的52歲男子,與某住戶的25歲妻子偷情月餘,上個月兩家參加社區烤肉時,情婦酒醉抱怨丈夫:「你再不顧家,我會出去找別人!」未料在一旁烤肉的管委卻醋勁大發,回嘴:「妳不是說除了丈夫和我,不會再和別人上床?」姦情當場露餡,婦人為掩飾外遇控告男子性侵,警方訊後將男子送辦。

酒醉說溜嘴
警方調查,被控告性侵的陳姓男子是台北縣樹林市某大樓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,陳男供稱,之前便覬覦隔壁鄰居的妻子年輕又有姿色,平時常藉故親近攀談,4個月前,他趁鄰居清晨出門上班時,潛入女方家中,兩人一時天雷勾動地火,當場就發生了性關係。

玩具收買情婦子女
陳男向警方指出,自此只要情婦的丈夫不在家,他就抽空到對方家中偷情,「她有時會先傳簡訊給我,預告丈夫幾點出門,要我準時報到。」為掩護這段姦情,陳嫌還數度用零食、玩具收買情婦的年幼子女,兩個小孩一見到陳嫌,都會有禮貌地打招呼:「陳爺爺好。」
上個月中旬,該社區舉辦烤肉活動,兩家人都前往中庭參與,一同喝酒聊天,豈知情婦酒醉後,在斥責丈夫不顧家時,一時激動嗆聲要去外面「找其他男人!」不料,正在一旁烤肉的陳男乍聽下會錯意,竟激動吃醋大罵:「妳不是說除了丈夫和我,不會再有其他男人嗎!」情婦的丈夫聽聞後十分震驚,暴怒質問:「你們到底是怎麼回事?給我講清楚!」雙方發生口角拉扯,差點上演全武行。
事後情婦的丈夫查看她手機,果然找到兩人間的曖昧簡訊,氣得要求離婚、且要妻子搬出去,女方為平息此事,隨後赴警局控告陳男性侵害,指陳男先前便偷走丈夫不慎遺留在機車上的住處鑰匙,今年5月初起,陳男趁她丈夫不在,潛入家中對她性侵害十餘次,「還威脅不准說出去,不然對我不利!」女方解釋,因恐懼才拖延報案。

曖昧簡訊證明清白
但陳男日前到案後大聲喊冤,強調雙方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的,還出示女方傳來的手機簡訊「下次我們在車上搞,這樣比較刺激」、「我好想要你」等內容證明自身清白,但由於女方堅提告訴,訊後警方仍將陳嫌依竊盜、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他送辦。

引用:
作者e44444
明明就是偷情,怎麼東窗事發,女方都會說被性侵,如果精神沒有問題的話,妳會被人家上十幾次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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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 2009-08-29, 07:44 PM #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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