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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gDor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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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Oct 2006
文章: 38
引用:
作者FlyNews
還給你:
首先不管有沒有經過 GPS 校正,駕駛人都無法確定前方欲被超越的車輛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,也沒有權利認定前車龜速,也就沒有立場”要求內側車道前方車讓道”。

有沒有龜速是以執法單位的測速設備為準。

駕駛人只要是依法規的速限和交通規則,在內側車道以最速限行駛,不要超速也不要龜速,管好自己時速就行了!


你的邏輯有問題,既然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超速,別人有沒有超速,那自己也不知道有沒有以最高速限行駛在最內側車道,那只剩一可以遵循的:慢速車禮讓高速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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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彼之道, 還治彼身.
舊 2009-08-29, 02:52 PM #18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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