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FlyNews
而所有的交通法規依據,都是要快慢車分流,才能增加效率減少意外,你的方法才會問題多多!
除非中線都沒車,否則中線的平均時速大多低於最高速限10~20公里!根本不可能以最高速限一直在中線行駛。
且你用最高速限在中線行駛,就容易和內車道的車並排。
法規是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,又不是寫「超車專用道」,
且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,只要沒超速,又不會被條子開紅單! 本來就是合法路權了!
內側車道的路權應該是: 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小客車> 超車> 超速車> 龜車
因超車必須變換車道,路權沒法比最高速限行駛的直行車還優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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