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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ooky_muld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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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Nov 2004
文章: 134
引用:
作者FlyNews
而所有的交通法規依據,都是要快慢車分流,才能增加效率減少意外,你的方法才會問題多多!
除非中線都沒車,否則中線的平均時速大多低於最高速限10~20公里!根本不可能以最高速限一直在中線行駛。
且你用最高速限在中線行駛,就容易和內車道的車並排。

法規是寫內側車道為超車道,又不是寫「超車專用道」,
且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,只要沒超速,又不會被條子開紅單! 本來就是合法路權了!

內側車道的路權應該是: 以最高速限行駛的小客車> 超車> 超速車> 龜車
因超車必須變換車道,路權沒法比最高速限行駛的直行車還優先,


交通法規也沒以說中線不能用最高時速行駛,所以中線最高速行使也是符合法規的。

所以"中線的平均時速大多低於最高速限10~20公里"根本祇是你的幻想而已,實際上不是永遠都這樣的。

法規既然規定最內側是超車道,那麼超車的優先權就是高於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直行車,這是無庸置疑的。

至於要超車的後車是否有超車,那不是前車需要考慮的,可以變換車道讓出內側車道,就是有讓的義務。
     
      
舊 2009-08-27, 09:55 PM #1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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