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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法規跟國外有些不同,所以才造成很多人覺得在內側車道行駛也可以,歐洲的法規是不允許車子從右邊超車的,一個是左駕車右邊視覺死角很大,另一個則是左邊為超車道,從左邊超車才是被允許的,除非你是要下交流道才可以從右邊超車,簡單來說如果在歐洲有人佔用內側道,所有的車子都不被允許通過,其實這都是安全的考量,實際上來說台灣法律只定了一半,還有很大的修正空間∼∼
另外歐洲雖然很多國家允許小客車可以跑超過130不會被抓,但是對於大卡車卻是非常的嚴格,管制時速最高只給到90,速限還分空車與滿載,罰金也比小客車高上很多,主要是因為大卡車動能太大,造成的事故將會非常嚴重,反觀台灣對於大卡車管制很鬆,造成大卡車在高速公路上事故不斷,我覺得應該比照國外,如果小客車基本罰款三千,卡車應該依照重量來罰款,最大最重的聯結車,罰款應該從六萬起跳才符合比例原則∼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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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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