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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壁老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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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y 2008
文章: 112
引用:
作者三隻虎.
現在不是秦始皇的時代,

問一下馬後主吧


剛好昨天才寫了封信去總統府信箱,回覆嘛....大家應該可以預期的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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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 :您好!
  謝謝來信,所提寶貴意見,我們已轉呈總統參閱,希望您對政府要有信心,繼續支持政府的各項施政與改革。祝福您
順心如意
           總統辦公室 2009.05.15

註:如欲再次來函,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,仍請至總統府網站信箱內填寫寄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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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 : 276XXX
使用者名字 王XX
E_Mail
主題 死刑之現況與疑惑

總統先生您好,

自網路上查詢到的資料可知, 自2006年以來我國即沒有死刑執行之案例.然而弔詭的是,我國刑法的現況的確有死刑的存在,實際司法判定中也有確實的死刑定讞的裁決.然而自2006年以來卻沒有死刑執行的紀錄.

就目前資料而言,對於此類死刑定讞卻遲未執行的案件,似乎目前是因為法務部長並未簽署執行,所以無法繼續.然而個人認為這其中應該必須有所謂的行政責任必須承擔.

部長個人是否贊成死刑,在國家法律並未修改之前,部長有其職責完成行政程序所給予的責任,換言之,部長個人的看法不應該臨駕於國家法律之上.就網路上法界人士的看法,目前即便部長不簽署執行命令,亦不會有觸法的問題,然而個人認為這點有很大的爭議,試想行政流程中必須同意才能實施的責任者,難道不需要為延宕而負起責任?

個人可以認同對死刑爭議的其中一個考量點是避免冤獄與誤判,然而這點應該是針對審理過程需要做加強,甚至定讞後若法務部認為有爭議之處,應該要求其所屬單位針對有問題之處重新釐清或要求重審,這也是為何死刑需要行政與司法兩部門同意的原因.

我國是否需要死刑的爭議個人認為是可以付諸公論的.然而在法令未修改之前,相關責任者必須依照國家目前的法令來完成所屬的職務與責任,將其置之不理絕非公務人員應有之表率,且若以此違法的行為為榮並沉浸在”零死刑執行”的光環中,實在令國人對司法感到沉痛的失望與不解.相信曾擔任法務部長的您應可理解其中想表達的部分.

感謝您撥冗看完這封信.
舊 2009-05-16, 07:27 PM #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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