瀏覽單個文章
Antress
Advance Member
 
Antress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Jan 2006
您的住址: 台北股市
文章: 486
引用:
作者鬼塚
見死不救是犯法的
上次看到一個溺水的案例
如果在行為能力有辦法
見時不救....而且有人知道
你就犯法了


在台灣的法律,是保證人、義務人或意圖殺人者才有「見死不得不救的責任」。

否則,見死不救都是不構成犯罪的,僅道德上有所虧欠。

不過你說的那篇溺水的案例,我倒很想看看,可以提供一下嗎?
舊 2009-05-07, 02:14 PM #8
回應時引用此文章
Antress離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