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 ACER的AL2723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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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n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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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Sep 2003
您的住址: 台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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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a173
很........貨直接丟在警衛室也不通知一下...
這做法不太能接受..不見了算誰的...

剛目測...左亮又暗...
左下1綠點只在白紅畫面出現...中下1白1紅1綠只在黑畫面出現...
亮度調15..黑畫面中下紅綠點可以無視了..找半天才看的見...
這4點找了很久...不是很在意..
亮度好像和對比寫反了...調過的應該都知道..
另外預設很亮比較好找瑕疵...

嗯...根據郵政法規規定..

在大樓設有郵件收發處(管理員),可由一樓代理人集中收受.或直接投遞郵件收受裝置

立法原因..怕郵差累死..要是一棟20層樓..有電梯,或是6層樓無電梯

都會死人的..而且不符合時效性

您的例子應該是警衛簽的名..丟件算警衛的責任...

除非有註明"由本人親收",投遞不到則返局召領...

但很少人使用這個服務..也不方便..上班不在家的掛號信都要親自到郵局領了..

離題了XD 抱歉..


另外...挖了一些資料...

不知道這台s-PVA會不會比現在在用的S-IPS不舒服..

正在考慮要拿哪台作為主力機..
__________________
只看得見別人在過爽日子嗎?

什麼時候努力讓自己過得爽一點呢?
舊 2009-04-15, 11:01 PM #4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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