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: 12.6億有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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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sen_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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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Oct 2008
文章: 1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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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誠實豆沙包
由政府出面解散私人財團企業法人球團,不合理不可行恐有違法之虞,

收歸國營是我太生氣下的諷刺,實際是我認為種花職棒已經到了該被淘汰的地步...

補助一千萬這個數字算合理更是不知從何而來?敢問是如何量化的?

我以為政府一毛錢都不該出,吸引其他企業投資的獎勵辦法,例如減稅抵稅倒可以考慮....

更為何要政府去補助私人財團企業法人球團?敢問道理何在?


大大
認為中職該被淘汰的地步
再討論補助一千萬合不合理
好像也沒有交集
沒意義

簡單講一下
這一千萬是獎勵企業投資<職業棒球>
舊 2009-04-02, 08:56 PM #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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