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iahan
這法令只是給資方和勞工一個方便,讓勞工可以回家顧小孩,有收入,又不用資方付錢,幹嘛都要硬扯公務員~
沒有這法令,連機會都沒有,公司要自己掏腰包,或員工要吃自己....
這是價值觀的問題,你可以24小時都睡公司,不要任何加班費,最好連家庭都不要有,資方一定不會把你裁掉~
但是也有人認為家庭和健康比較重要~
台灣生育力那麼低,鼓勵大家回家照顧小孩,也沒什麼不對~
這錢又不是公司出,也不是政府出~
資方要不要遵守這項福利,那是公司的選擇,這法令多的就是一個機會而已~
有很多公司的制度,比法令,還要更人性化~
但如果資方那麼不人性化,要怪法令太過人性化了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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