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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oe.o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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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Nov 2002
文章: 79
棒球在台灣又不是初創時期, 還要政府出錢又插手管喔 !

民間的事民間自已去發展, 發展不起來, 就由市場來淘汰, 政府浪費12.6 億, 納稅人當冤大頭.

12.6 億不如多買一些各類運動賽事轉播權, 提升全民 "運動娛樂" 的風氣.

什麼年代了, 還在搞 "體育" , 體委會應該要廢除了.
舊 2009-04-02, 01:53 AM #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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