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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at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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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Feb 2009
文章: 6
我想那個案子應該是他幹的跑不掉.只是很多東西不知為何查不出來

撇開李泰安犯罪與否不談

台南的那個什麼什麼那個女的

找不到證據硬要捏.還在訪問時講什麼"我認定就是他"

艮!!那就都你認定就好了啊~幹嘛要證據?

自己無能找不到證據還硬要人入罪

會造成冤獄就是有這種斷章取義.先入為主的庸才.這種人也在當什麼法律人....
舊 2009-03-27, 01:22 PM #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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