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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停權中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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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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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leoatx
只是當初他偷拿我身分證和印章,把我列為數百萬貸款的連帶保證人那時
這種連帶保證人不是要你本人去銀行對保才會成立?
不然只是偷(或是撿到)拿身分證+隨便花50刻一顆印章就會成立連帶保證
也太恐怖了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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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了說
15年前
那時父親騙我說要物色新屋,所以拿舊屋辦房貸
自己拿了我的身分證和印章,要我跟他去銀行一趟
就是先斬後奏,拉上船再說就對了
當時剛退伍,被國防部毒害的腦子尚未恢復清醒
笨笨的
就給他在對保單上簽下去了
結果拿到的貸款全部死在台鳳和順大裕兩支地雷...
舊屋被法拍
不足款就變成我的債務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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