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|
作者si3568i
不用再說了!這類問題的答案通常都只有以下五種
1.有本事就來考。考上爽是正常的。做吃等死待退休也是正常的。
2.你們不過就是在嫉妒我可以過的爽。
3.為何景氣好的時候不來公幹公務人員。
4.公務人員是很累的,只是大家都看不見。故意看不見。
5.該死的18%。世界上最好的工作不在昆士蘭大堡礁。在台灣軍公教。
----
我的答案永遠只有一個,有GUTS就修法叫公務人員自己繳稅付自己薪水。那他要過多爽是他家的事。不然就不要享受那麼多的福利。我在懷疑當初是因為公務人員覺得休假休不過多,所以搞出週休二日,因為也只有政府會真正「依法行政」。所以要想要過多爽,就自己修法就好啦,反正民間企業原本就不可能完全按照勞基法,自然是為這些偉大的公務人員「量身打造」
|
首先,18%已經是活化石了吧...
我覺得你的言論過於偏激,要釘公務員是可以,但是連勞基法的制定都算到公務員頭上實在蠻奇怪的。
「想要過多爽,就自己修法就好」,立委是人民選的啊,公務員自己要怎麼修法呀...
再說難道就是為了讓公務員多上班,我們的社會應該更向資方傾斜嗎?不太理解這種邏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