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Advance Member
|
真是無奈
很久之前就有看到這類的不爽公務人員的文章,就想回了
只是懶的打字了.
現在興頭來了,來發表一下意見
如果那個小姐真是公務員的話,羨慕她的行為,那就去考個公務員來當啊
國家沒有考公務員的限制.憲法有明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.
除非有做不該做的事,就沒辦法了
所以有人眼紅的話,那就去考;那個小姐如果真是公務員的話,他是光明正大的考進去的,
那麼每個人都有會有那個機會,而且那個小姐做的事又沒有侵害到人身自由,生命,財產,法益.
再者,那個小姐說不定是約聘人員,如果知道她不是公務員.
最原作者還會PO那篇文章嗎?
最最最.....該高度關注的應該是那些政務官,立委,民意代表才對,這些領的才多,也是才有辦法拿的多.
去苛責那些基層的人員,實在沒什麼意思
讓人看來實有酸葡萄心理聯想.
__________________
Fly Me To The Moon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