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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332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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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033258的大頭照
 

加入日期: Aug 2004
您的住址: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
文章: 3
多此一舉

既然電腦可以比對
代表電腦也應該有未檢查車籍資料

直接通知車主,未到檢驗將直接裁罰

不過依照政府行政效率
應該不管有沒有驗,先罰再說

沒申訴就算賺到
申訴就讓人民跑流程,跑輸再還錢,沒賠到
舊 2009-03-23, 08:55 PM #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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