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
:
大家一同抵制"虐貓人"!
瀏覽單個文章
bass
*停權中*
加入日期: May 2001
您的住址: 台南or台北
文章: 941
引用:
作者
qwerty
那以本例來說,應該要給犯人哪裡脫皮?
把兇手頭頂割個洞,倒入水銀,身體就會奇癢無比,找到洞就鑽........星爺說的
2009-02-22, 01:31 PM #
14
bass
瀏覽公開訊息
傳送私人訊息給bass
查詢bass發表的更多文章
增加 bass 到好友清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