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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_akem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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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Dec 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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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: 916
引用:
作者ag5h2wctyos
首先要減少自用汽車的數量 讓公車有路可走 不會被自用汽車塞到

而不是只高談減少機車 卻對減少汽車數量避而不談
這就跟開放橋下左轉一樣意思...
結果造成橋下左轉車道壅塞,進而影響直行車道...
然後強制要求兩線車道的機車去進行兩段式左轉。

試問,是機車造成壅塞回堵嗎?既然不是...與機車何關?
小弟問說:「把禁止左轉改回來不是就解決了?」
官員回覆:「因為要去其他路口迴轉路途太遠...」
交通局與交通標誌管理處還不是用這麼爛的理由...

其實只有兩個原因:
第一、規劃設置單位中多數是既得利益者。
第二、汽車族較機車族有權勢,得罪不起。

同理可證...
 
舊 2009-02-11, 12:58 AM #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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