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ag5h2wctyos
要達到這個目標 首先要減少自用汽車的數量 讓公車有路可走 不會被自用汽車塞到
所以 首先要減少自用汽車的數量 而不是像滿腦階級意識的那些人 官
只高談減少機車 卻對減少汽車數量避而不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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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只是不能停車吧, 又不是禁止汽機車不能通行
我是覺得市府這種做法可以樂觀其成
有了大一點的人行步道, 市府才能再進一步要求店家的行為
如招牌啦, 統一的遮雨蓬啦, 騎樓淨空啦, 我猜都會做吧??!!!....
不過那里建 築高高低低, 可謂先天不良, 後天失調
這就是呆丸郎喜歡各自為政的後果(總是輸在團體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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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這也不是改善台北市交通的一環吧
那里又不是交通要道, 隔壁的羅斯福路才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