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MM工坊
我是一直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不同的規格,Hub屬L1、Switch屬L2,該如何歸類為相同規格的東西?願聞其詳。
無論是以使用角度來看,或是以時間軸來看,共享式的相同碰撞網域架構下,就是不允許兩個以上的裝置同時使用網路,爭辯的再多,事實也不會更改。
WAN只有一個,但是當兩個以上的裝置共同搶一個WAN連線時(甚至是Local上的另一Client),Switch下可以允許兩個以上的裝置”同時發送請求”,再由Switch依照交換模式排序或是儲存,而不會發生碰撞錯誤而必須撤回重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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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序或是儲存,是不是就有一個 client delay 了,而不是即時。
一個被排序過的東西可以叫同時嗎?
引用:
作者MM工坊
如果您目前的網路架構可以讓您三台電腦一起上網的話,那麼您所使用的一樣是Switch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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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這一句話很有意見。
您的意思是說hub不能同時上網,switch可以同時上網。
retry 和 reorder 可以叫做一個是不同時,一個是同時嗎?
我認為是不行的。
一樣有一台 client 不是 real-time,只是 overhead 多寡而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