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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ster Me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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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我有那個美金搞到全家去定居,
1. 花的錢有夠大元! 手骨要很粗, 光這點就札不過來了!
2. 沒親沒戚沒朋沒友沒兄沒弟, 眉角到都不知道怎麼橋!
真的不幸要輸贏, 只怕是一句"幹哩....", 娘還沒說完就身中25槍直接往生.
3. 管很大, 超個速大概沒有幾萬台幣不能處理, 不小心吵到鄰居也要被告, 搞不好跟家附近小金絲貓打個招呼就被拉回去警察局沖水柱, 好死不死身上又有帶刀.
總感覺我在美國會關不完.
4. 車太會跑! 老美已經不是吳下阿蒙,
他娘親的不管是美國車德國車在那邊好像沒有輪上400馬不叫車?
美國車更過分啦! 動不動就是V8V10排氣量小白X3有找的,
那我跟小白去不就重演二戰零式被復仇者鞭到太平洋填海的戲碼?
5. 在那邊, 我們大概比老墨, 南美仔還有回教徒好一點而已, 沒有種族歧視?!
騙人的啦!
6. 台北都住不慣了, 還美國!
當年先民環境困苦不得不到東南亞, 甚至北美打拼淘淘金混口飯吃,
金融海嘯過後, 還有恐怖活動的危險.........
美國, 哪有比台灣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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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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