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|
作者sutl
所以,台灣微軟真的上法院時常常輸啊
最大的一條是有一家公司為了維護電腦方便,全部電腦都用同一組Windows OEM序號,被台灣微軟告上法院,結果法官認為該公司Windows OEM組數與電腦數相符,已符合著作權法規定,所以判微軟敗訴。
另外更重要的一點,台灣微軟以前常告公司行號使用電腦的預載的OEM家用版Windows,結果每告必敗,最後只敢說強烈建議公司行號使用商業版。
|
嗯,我也是這樣認為沒錯.
所以早期要購買給店內使用時.
查了好久的"合法版權"說明,把所有的資料都看過一遍.
最後還是決定,買了三套盒裝XP PRO來給店裡使用(至少換電腦時,可以一直合法換去新電腦用,不過真的蠻傷的,這樣就三萬了)
PS:因為那時看完,還是"一整個不懂",因為很多都會有矛盾的地方,我是要看這個官方網頁的說明才是對,還是那個官方網頁的說明才是對的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