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年金實例:主婦未繳年金保費 罰老公
國民年金保險正式上路,沒有工作的三百多萬名家庭主婦,未來月繳六百七十四元保費,六十五歲以後每月將可領取三千元以上國民年金。家庭主婦不繳保費不會受罰,但若老公有經濟能力卻不幫忙繳費,每年將被罰款一次,罰金三千元起跳,欠費第四年將罰最高額一萬五千元。
專家:恐害離婚
承辦國民年金的勞保局指出,二十五歲到六十五歲的國民,凡無投保公教保險、軍保、勞保、農保,都是納保對象,首波約有四百七十萬人將納入國民年金保險,其中有三百多萬人是家庭主婦。 勞保局指出,因國民年金屬「柔性強制加保」,單身者未繳保費不會受罰,但已婚者若欠費未繳,有謀生能力的配偶要負連帶責任,屆時會先書面催繳,若一個月內沒幫配偶繳錢就會罰三千元,欠款一年再罰六千元,之後每年加三千元,欠費第四年後罰一萬五千元,「到時配偶還是不願繳錢,勞保局還可把配偶名下財產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。」
個人認為:依現在的局勢,看得到不一定領的到, 本來就是政府沒錢, 找一個理由挖錢, 只是政府用一個藉口來強尖百姓, 還說是依法行政,國民年金本來就是個爛政策,爛到爆,還好意思在電視大大的宣傳那是照顧大家的德政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