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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onkey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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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Jul 2004
文章: 237
引用:
作者0PTIQUEST
沒繳費就不算年資而已,而且不能補繳超過10年的年資

64-65歲這年有欠繳不能選擇A方案

什麼情況是有交錢但最後不能領老人年金的呢?
65歲以前掛掉


感謝大大回應喔~~
可以再問一下嗎?
比如 25-30有交∼∼然後中間30-35不交 40-65再交
這樣中間有段時間沒交 也沒關係嗎? (而且也不補交)
年資是不是就算65-25-5=35年??

引用:
作者chien104
看了幾天的網路資料,發現追繳期限只有10年,
也就是說當你50歲時忽然想開始繳國民年金,
他會追繳10年內(41-50歲)的費用(還加上郵局的利率當利息).


是政府追繳 還是我們自己可以補繳??
我覺得這兩種差滿多的耶∼∼
政府追繳∼不就等於強迫我要補交10年的錢∼?不交算欠費∼?
但我們自己補繳∼就等於∼我50歲開始繳∼∼但可以補足10年的錢∼
年資就可以從40歲開始算∼∼

我的理解是後者啦∼我們可以自己選擇是否要補交前10年的∼好讓我們可以追加年資
∼不知道這樣是否正確嗎?
舊 2008-12-30, 06:17 PM #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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