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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vpc78v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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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Oct 2008
文章: 8
引用:
作者Totenkopf
自己違規怪警察表?

這是什麼心態?


規定主要用意是用來約束行為
不是增加稅收

請問台北市有沒有隨意過馬路的行人
我敢說台北市隨便安排一些便衣保證罰單開到手軟
但是為何沒有這樣做,簡單麻∼∼選擇性執法

執行公權力的單位要是先有選擇性的執法
那後面就不要說啥違規怪警察了,因為警察自己就有錯在先。
     
      
舊 2008-12-30, 09:01 AM #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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