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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D3STYP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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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Aug 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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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一定要要求原單位開立"資遣證明", 而不是啥離職證明, 直接講明白要去領失業救濟,
要人事單位別瞎搞不然勞工局見.

2. 資遣原因看清楚, 要終止勞動契約不是公司說爽就可以叫人滾, 勞基法有說明僱用精神,
用下去了, 不能以啥資質不優良無法訓練作為理由解雇, 資遣到公司沒有事的, 就是公司營運有困難人事精簡, 這點看清楚.

3. 算一算自己可以拿多少, 還要交接清楚就直接跟老闆嗆還要多少.
資遣沒在交接的, 我的前前公司資遣員工可是斬立決, 交接個頭! 看到太多同事隔天蒸發,
而前公司有預告, 除了mail轉一轉, 其他根本不屌, 抓我的東熱, 時間到資料拿一拿撇人.

4. 報復沒必要, 重點是提前去跟老闆講, 還要提供啥就看公司誠意, 資遣證明亂開就等著上法院, 只要是資遣, 管他娘親啥原因都可以領救濟.

奴性不要這麼重, 很多公司真的怕壞人, 越壞越怕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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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年
舊 2008-12-25, 02:47 AM #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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