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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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diadiadd
資遣....是資方單方面的決定
所以....要您寫離職單......小心變成您自願離職
建議您把所有接收到資遣的訊息.通知.文件都保留一份下來
既然是資遣,您所需做的就是保管物交接如此而已
至於軟體非法檢舉,小弟是覺的...除非您能証明您是被迫安裝的,而且您有積極爭取合法化的動作,不然真的被檢舉,公司硬要把你拉下水,也不是不可能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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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交接的資料中有一個就是軟體統計,我把這檔案加在寄給主管的mail
並且在mail敘述中註明這檔案是"上次清查公司內盜版軟體的數量,需補齊"
該mail和畫面我都存下來了
(我後續的資料還在增加,這封mail還能持續寄,如果有跟好的用法跟敘述,麻煩跟我說,
就算不告,對我也是一種自保,證明是我有查有跟公司反應,是公司不理)
而且把責任都丟給離職者? BSA應該不會這麼傻
不然所有被抓的公司都用這招不就好了
(加上是全公司都是用盜版,而非單幾個user,是全面性的,這種應該都是找負責人吧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