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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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zoshn
非自願性失業証明這個是一定要的
但是在拿到這個證明前,公司有一些程序,
因為不曾看過公司有文件叫資遣單的,只有離職單
如果簽離職單後公司再給非自願性失業証明.......這樣會牴觸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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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遣....是資方單方面的決定
所以....要您寫離職單......小心變成您自願離職
建議您把所有接收到資遣的訊息.通知.文件都保留一份下來
既然是資遣,您所需做的就是保管物交接如此而已
至於軟體非法檢舉,小弟是覺的...除非您能証明您是被迫安裝的,而且您有積極爭取合法化的動作,不然真的被檢舉,公司硬要把你拉下水,也不是不可能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