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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os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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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Aug 2008
文章: 5
引用:
作者0PTIQUEST
兩者差多了,被開除沒資遣費
連失業補助也不能申請
搞不好還有機會收到法院傳票



我是無過失方
只能用資遣

剛剛跟我主管談,更加不爽
我把剛才說的Pro-e例子跟我主管說
她說什麼不能相比(確實我薪水比機構畫Pro-e低很多,不能相比)
而且該職務有外找的人接(所以我工作不是我這個領域的人接是我該死?)
還說我現在不忙可以用(我是不忙,但不代表我就要無條件出售我的"技術")
Sxit!
舊 2008-12-24, 05:21 PM #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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