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lite Memb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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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作者大昌
是的......可以直接跳~
已經10多年前的事了~所以有點忘了......映像中沒記錯是發監後~如果你已關的天數(羈押)已經達到你刑期的幾分之幾..就可以跳過4級從三級開始
喜歡被慢慢審的不一定是每個案件~還要看犯甚麼案...
如果是自知避不掉的案~就會喜歡拖!
因為時間一拖久了~有很多案情的癥結都可以用"有點忘了`有點模糊`記不太清楚.."來回法官! 就是要模糊案情~把傷害盡量降到最低....
在"來離阿"裡面是真的有很多這樣的"梅角".不然事情都發生了~總是要有個最好的處理方法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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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這一說...,好像有印象,
當年羈押權未完全回歸法官手中,被告被羈押很普遍,不像現在....,也不知該說好還不好.
梅角確實很多,不過這也大概是成文法太僵化的缺點所在,尤其這10幾年來那些知法玩法的政客,加上電視媒體推波助瀾的教化下,越來越多有點腦袋的也都有樣學樣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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