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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停車遭撞人亡 車主竟挨罰 暗處未開燈挨罰 車主大喊冤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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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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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Jun 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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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交通局哪一位敢站出來說--這條文釋這樣解釋的!看完條文前後再說吧!
2.捷運施工路燈沒亮----擺明了就是公共工程施工不當,導致人民生命財產受到損害,說白一點就是國賠.
3.奇妙的事故鑑定 + 我只負責抓人,法官負責裁判的警察 >>笑話
引用:
作者
鄉民
原來當時黃先生的小貨車停的路段,因為夜晚天色昏暗,再加上捷運施工路燈沒亮,交通局根據交通法規第112條第1項第13款,「車主必須開燈做警示」,但黃先生沒開燈,必須負起連代責任。
高市事故鑑定委員會主委莊光燦指出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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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饋小黃卡號 34923092
2008-08-07, 07:58 PM 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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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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