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xeen1997
原因就是因為螢幕到店家已經一個月,到我手上雖然沒過14天,但已經無法讓我更換新品.
這其實是沒道理的一件事情,我以前在這光華這類的店家工作過,我認為產品瑕疵不是店家的責任而是廠商的問題不想麻煩店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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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件事錯的就是客服不該答應換新品,才會引起爭議。
這種誤導客人的店,一律劃進黑名單,怎麼樓主還不開獎一下店名?偏偏要吊胃口。
我認為這件事有四個錯處。
1. 店家販賣時讓客人誤以為是一手機,實際上是"全新""二手"。
2. 購買者以店家給的保固條款?向DELL要求同樣服務
3. DELL 客服不該答應換新機,因為應該直接拒絕。當然啦,答應的話客人會更高興。
4. 答應了換新機,然後來了一台整修機。
如果 DELL 這種方式不合理,怎麼沒有人抱怨 IBM 等等不收 OEM 硬碟?
一樣都是 IBM 做的阿,為什麼他不用負責?
Infineon 的 ram 英飛凌也不收阿。
因為他保固就是那樣做的。
消費者面對的是店家,而那店家不是經銷商,所以出貨時間以賣給店家為準。
店家再賣給消費者就是等於店家使用了"未開相囤貨時間",自然超過14天的話,鑑賞期就過了。
消費者搞不清楚是因為店家誤導或未告知。另一方面是消費者也沒問清楚。
做出14天保證的是 DELL,但是問題是你不是和DELL買的,自然就沒這項保固。
DELL 的販賣模式不一樣,所以很多人就以偏蓋全的認為怎樣怎樣。
這應該是店家要說明清楚的,可是店家的誤導和模糊的說法讓這雪上加霜。
華碩開皇家那是方便使用者,而不是義務。
在店家買,直接送廠商,他是可以不收的。
如果說我買的東西上面寫了DELL,DELL就要負責。
那怎麼不說 保固期過了的、OEM、非國際保固的水貨、贓貨 他都應該要修。
一切還是以購買時的保固條款為準阿。
因為是店家和DELL買的,所以DELL一切承諾是給店家。
消費者和店家買時,消費者得到的是店家的保證,還有DELL剩下剩餘時間的保證。
店家有沒有說有鑑賞期,沒有的話,就是沒有;因為DELL的過期了。
有的話,店家就要負責,而不是DELL,因為DELL的鑑賞保證早過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