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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unPy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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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Feb 2003
文章: 111
引用:
作者chaotommy

不對不對
我現在學會了
千錯萬錯 是該死廠商的錯
事主是沒錯的啦 安心啦
廠商的總公司一定設在澳洲啦 不然怎麼會那麼凹客人呢




ASUS 的皇家 和其他廠商所設立的服務據點
本來的意思就是出來服務自己產品的客戶
這個是完全不一樣的


沒錯
樓主也沒錯
既然法律上是連帶責任
或許在台灣的DELL也應該想想該怎麼應付日後類似的案件
  
  
  
  
舊 2008-08-04, 02:53 PM #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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