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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mad
Junior Member
 

加入日期: Jan 2001
文章: 768
引用:
作者orea2004
當初來要標這個BOT案
公司本身自己就要有好幾年才能回收的準備了
做到賠錢只能怪自己評估錯誤或是經營不善

說到這BOT
正常的BOT是政府給予企業經營的特許權
企業則出錢興建經營,過了幾十年後(例50年)回本了
政府再收回
聽起來就像是個好物
這是我印象中的
怎麼台灣一些重大的BOT
都是政府要出錢,給企業經營,而且如果企業經業不善
還可以整個丟給政府
像前面新聞裡,高捷運政府出資經費多達新台幣一千五百○八億元
還說是BOT??
是我記錯了嗎?
還是這其中有很多的油水?所以...........
     
      
舊 2008-07-10, 02:34 PM #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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