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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os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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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r 2001
您的住址: 光之幻境
文章: 1,303
還好啦,若是以一個著作人的角度來看,
他們辛辛苦苦的寫出這些歌詞(雖然很多都沒啥內容可言)
他們的確有權利收取這個費用,
我想大家在太容易免費取得資訊的同時,
已經忘了這些資訊是有價的...

最近警廣也再度跟音樂著作權人協會槓上,
我想音樂協會這才比較不應該,
畢竟警廣是非營利的公益性質電台,
向他們索取過於高額的授權金額實在不應該,
而且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,
警廣的聽眾有多廣,向他們播放最新歌曲不正是最好的宣傳方式嗎?
舊 2008-07-09, 07:03 PM #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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