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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n-Chi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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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Mar 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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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長信箱、縣長信箱、總統信箱 通通E-MAIL下去
還有~立委、民代、議員也要MAIL,這些人給他用下去就對了
沒錯 根據小弟家發生的經驗,甚麼肇事逃逸找不到人
發生一星期都還說找不到,通知不到.....
MAIL一下去,人~~隔天就找到了...

還有 馬上去調 附近路口調監視畫面...
過幾天 可能就會不見了~要快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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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 2008-07-08, 08:49 PM #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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