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Cudacke
是少一個對手,
只不過擊敗對手跟打假球讓對手少一個,
就是有沒有運動精神的定義而已,
你早說了但是說錯了, 偶也是早就這麼說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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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對,南市已經被擊敗過了,只是其他隊認為他的威脅性較大,
所以做出選擇。你說的理論沒錯,但是定義錯了。那是運動精神
被你定義了,所以你認為它們錯了。
如果當初比賽是淘汰制,會發生這種狀況嗎?
所以我認為沒錯,這利我的認知是冠軍,與你認為的場外利益不同。
所以這部分你認為你早說,其實是錯的。因為我們指的根本不一樣。
引用:
作者Cudacke
所以是場外利益阿!
而且是為了場外利益打假球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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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為是場內,因為他們兩隊都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戰法,是在賽制下
可以提升名次的方法。所以跟你認知仍然不同。畢竟她們的目標是贏得錦標,
而不是簽賭。所以很可惜,還是場內,建議你把你的場放大一點吧。
目標只有一場比賽?那你又不要放到一顆球的對決?以壞球吊打者?
有運動家精神就正面對決吧!也可以放到長遠的冠軍,例如某a隊晉級季後賽,
a對b隊的戰績好,對c隊戰績差,卻又碰上b、c再搶外卡。
所以a與b打的時候故意派新人上場,使b取得外卡。c則被淘汰。以利於
季後賽的競爭,我仍然認為這是技巧,不是沒運動家精神。c那麼厲害就不要搶
外卡,靠自己戰績吧。
所以就這部分認知而言,你是錯的。
引用:
作者Cudacke
職業運動的球員打球除了冠軍以外,
賺錢養家本來也就是一部分,
事實上如果已經到了打假球的程度,
那不管是為了冠軍, 還是為了錢,
都是一樣的意義,
就是沒有運動精神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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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阿,不過就我以上的舉例,如果該隊是為了總冠軍,我認為這是很好的策略。
閃避c隊!
整天硬拼?是棒球大聯盟看太多了喔
引用:
作者Cudacke
簽賭是為了場外利益,
就跟現在討論的打假球得到場外利益一樣.
運動冠軍的意義本來就是建立在有運動精神的比賽下,
當運動不在有運動精神,
冠軍也自然失去其意義,
簽賭的冠軍沒有意義,
同樣的打假球因而得到的冠軍也沒有意義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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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前面一樣=.=重複的話不要講太多,因為是場內利益。
而且這樣取得冠軍,我認為球隊不只有好球員,還有好教練,
能夠透過巧妙的安排閃過強敵。
引用:
作者Cudacke
這就是沒有運動精神,
就這麼簡單,
跟眼光狹不狹狹隘無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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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阿=.=就這麼簡單,一切都是眼光問題....
話說你怎麼要一直自我定義運動精神
你是編字典的阿,還是你是聖人?這世界的道德觀
跟你不一樣就不行,你的想法是人類的準繩?
其實這不怪你,其實古時候對女人的標準,像是啥無才便是德阿,
還有啥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...不可以拋頭露面等等規矩。也是到後來
隨著文明的進步而得到改善。
你可以繼續....
引用:
作者Cudacke
果然你不懂運動家精神,
你根本沒有比賽過 5000 吧!
不然根本不會講什麼 5000 不盡全力的蠢話.
分配體力跟盡不盡全力根本是兩回事.
不是分配體力就叫做不盡全力,
唉.. 原來你不指沒有運動精神,
根本要扯運動都對運動沒概念,
難怪你不懂運動家精神.
早跟你說了大智慧跟小聰明是不一樣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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咦..原來是兩回事=.=
你還真有大智慧阿,我小聰明就好。那兩隊也只是耍耍小聰明而已
分配體力跟盡不盡全力是兩回事,分配得分也跟進不盡全力是兩回事。
而且我沒有要扯運動=.=我是再討論賽制的規範,像你這樣不用大腦...
跟義和團有啥兩樣?運動家精神你懂不懂我不知道,扶清滅洋你倒是很在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