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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Cudacke
那你見識太少了吧,
輸贏差距將近 100,
輸隊只得九分的比賽偶都看過.
既然輸贏不能怪裁判就別提什麼罰球數了,
你真要講誤判,
就把實際的例子舉出來,
最好也有畫面佐證,
例如 lakers 第四節的大走步灌籃,
就是沒判的誤判.
看了只有十次罰球就怪裁判,
就顯得你不公正了,
不然對上爵士那輪怎麼不怪裁判?
應該早就怪到爆了.
那輪的差距更明顯.
22-7 就不誇張了嗎?
ㄟ, 可是很有趣的就是一些湖迷突然都住嘴了.
所以偶早就呼籲了兩三天不要怪裁判了,
但是到現在也還有人要提 10 次罰球,
要在次數上做文章,
而不看清楚比賽的內容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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