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作者goodpig
我知道ortis是統稱,是指在英語日常生活對話上
可不是指正統用語,書面討論你還這樣搞,實在是貽笑大方
更何況那是指在英文使用環境中的用語
在台灣誰跟你在那邊使用英文生活用語
在台灣你問10個人ORTIS,9個人會回你:啥?(根本連聽都聽不懂)
才不是你說的答案咧
品牌名稱+ORTIS 不等於 ORTIS 這個簡單的道理你懂吧?
而且我還有加上大同這個ortis台灣代理商
懂的人一看就知道我在指ortis
你不懂沒關係,就不要亂入還死不認錯
結果我打的是正確品牌名稱,卻被你吐槽?有這種道理?
|

認真你就輸了...
這篇剛好反應一個事實,有些人很自私,只顧自己,話都講自己對的。
開始的時候電扶梯本來就不是用來走的,結果扯到外國去,
好巧不巧來了個懂電扶梯的,出手證明了電扶梯本來就不是用來走,
然後OTIS大戰
做人不要自私不要硬凹,很難看的!!錯了就閉嘴,不然認錯就好了。
誰沒錯過?硬凹只是讓人家多看笑話。
對了,那些支持電扶梯可以行走的,下次可不可以在搭乘電梯的時候,
來個上下跳動?不過最好找個空電梯來搞...
反正電扶梯都能走啦,那電梯也可以來個跳高,剛剛好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