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oe.oo
這幾點, 我怎麼看都是在避重就輕耶 .
我認同 "對人寬容自身受福" ,
但是, 是對自己的要求, 不是拿來要求別人.
在要求別人遵守高道德標準之前, 是不是應該自己先遵守 ?
ex : 大家都很辛苦的在希望把活動辦的完美,但是人是無法控制的,除噪音外....
"噪音"不就是一個大重點嗎 ?
以高道德標準來看,
已經不是第一次了,即然不能控制,那應該就不要這樣辦才對.
先擾民,再要求別人要寬容,實在說不上是高道德標準.
主辦單位, 一定是為了某種利益, 不管是好的利益或、壞的利益,
才敢這樣做, 游走在大家對道德標準認同有所差異的模糊地帶.
它們所面對一定有褒有貶,
對於貶的部份, 只要是屬實, 你可以說這些人度量不夠大, 但是他們沒有什麼不對,
信仰不同, 人家沒必要依照你的道德標準,接受這些騷擾.
反過來, 他們只是要求遵守法律這條基本界線而已.
主辦單位根本沒有資格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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