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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b09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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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Feb 2008
文章: 11
想反悔的話,應該直接打電話給賣家
請求賣家的諒解後比較妥當
然後可以賠償賣家的刊登費(好像3元吧不確定)
這樣我想會比較好
舊 2008-02-26, 08:18 AM #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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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b0916離線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