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|
作者Axel_K
中華民國國民
在中華民國賺錢
繳稅給中華民國才是義務
如果不在中華民國賺錢,
當乞丐挖垃圾桶要不要繳稅?
這點
夠清楚了吧!
難道在美國如果買樂透中頭獎
要繳稅給中華民國?
這是哪門子道理?
我讀書還沒工作時
我也沒繳稅
父母還因此得到免稅額
難道讀書時也必須繳稅才能當中華民國國民?
|
+1
很多人就是沒搞清楚這一點,王建民在美國賺的收入是要在美國繳稅,除非法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外的收入也要繳稅,否則王建民在美國的收入沒有在台灣繳稅,於法於理於情都是說得過去的。
所以要以繳稅的角度來批之前,先搞清楚法律規定才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