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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pooky_muld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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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Nov 2004
文章: 134
引用:
作者Axel_K
中華民國國民
在中華民國賺錢
繳稅給中華民國才是義務

如果不在中華民國賺錢,
當乞丐挖垃圾桶要不要繳稅?

這點
夠清楚了吧!

難道在美國如果買樂透中頭獎
要繳稅給中華民國?
這是哪門子道理?

我讀書還沒工作時
我也沒繳稅
父母還因此得到免稅額
難道讀書時也必須繳稅才能當中華民國國民?


+1

很多人就是沒搞清楚這一點,王建民在美國賺的收入是要在美國繳稅,除非法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外的收入也要繳稅,否則王建民在美國的收入沒有在台灣繳稅,於法於理於情都是說得過去的。

所以要以繳稅的角度來批之前,先搞清楚法律規定才對。
舊 2008-02-17, 12:23 PM #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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