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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lking [新聞]包養玩笑話 男大學生遭法辦--飯可以亂吃 話不可以亂說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...223/1/qfnu.html

養玩笑話 男大學生遭法辦
更新日期:2007/12/23 12:00

一名蔡姓大學生,幾個月前在自己的部落格中留下「快來包養我」等字眼,不過他也在留言區中表明「我是開玩笑的啦」,可是沒想到這幾句簡短開玩笑的文字,竟然就遭到警方的移送,雖然後來承辦檢察官做出了不起訴處分,但是蔡同學也在警方的「刑案資訊系統」中,留下了曾被移送的紀錄。(程平報導)


一名蔡姓大學生,因為和同學集資拍片將積蓄用光,就在自己的部落格中,以戲謔的方式寫下「我好窮」、「快來包養我」等字眼,而在他的親友開始留言對他做出許多揶揄回應後,蔡同學也再次留言表示這一切都是在開玩笑,沒想到事情過了二三的月後,蔡同學接到彰化縣警局婦幼隊員警的電話,表示他的行為已經觸法,必須到警局製作筆錄,並要移送地檢署偵辦。


不過雖然承辦檢察官對蔡同學做出不起訴處分,但蔡同學還是質疑員警辦案是不是有點過頭了,刑事局預防科韋愛梅組長表示,蔡同學提到「包養」及「不論一百一千一萬都好」的字眼,就是違法。


陪同召開記者會的國民黨立委林郁芳則呼籲,警方不要因為拼業績,就侵害了年輕人在網路上抒發情緒的言論自由。


言論是沒有自由的
     
      
舊 2007-12-23, 01:32 PM #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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