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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y1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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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Apr 2005
文章: 466
如果繳得起租攤位的費用就不用去當『流動』攤販了

政府或私有地主會少收很多錢… 這就是為何有人去檢舉的原因

我們這邊的警察就比較有人情味了,在取締前一天都會到市場去「宣導」

告訴各位沒繳政府租金的攤販們,明天有取締,不要把攤子擺出來

也不會有人去當抓耙子刻意去為難生活困苦的人,畢竟現在不比以往

以前大家有錢賺的時候取締攤販可以說是為了市容

現在肚子都填不飽了,自然也管不了那麼多

不然就請市府弄個攤位讓他擺,看沒錢收的事市府要不要做?

不讓擺,那也要解決人民生計的問題…不是只是單純取締而已

就業輔導…就不必了,王建民的岳父母也在擺攤賣甘蔗,難道也要輔導就業去轉行?
舊 2007-12-23, 01:21 PM #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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