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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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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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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strong
就以 "違禁品" 而言,
如果確認 該生 確實持有,
我相信沒有人反對學校應該施予以框正教育,
問題焦點在於 學校採取 "不信任" 且 "無限定目標" 的 "搜書包" 政策,
本身就是 違反教育 的宗旨,
怎麼會對所有學童以 "嫌疑犯" 視之~
就算是檢察官抄家 也需要搜索票,
難道, "書包" 也是算學校的資產,
那我真得無言了~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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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何嘗不是如此?
另外,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如下:
中華民國之教育,根據三民主義,以充實人民生活,扶植社會生存,發展國民生計,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,務期民族獨立,民權普遍,民生發展,以促進世界大同。
何來違反之說?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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