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題
:
請問逢甲的便當街是怎麼了?
瀏覽單個文章
timas
Junior Member
加入日期: Aug 2001
您的住址: 飛馬星
文章: 771
引用:
作者
x1013
有打官司了,也判決了
簡單說就是要等房子沒了,土地才要得回來
至於土地和租金部分,因為長期沒追討(至少40年以上)
所以也不得要
總之只有2個方法
1.跟屋主妥協
2.等屋子沒了
所以才說目前無解
總不可能找人放把火燒了吧,這是違法的
請問:那連現在的使用 也都不能要租金嗎?
__________________
2007-12-18, 03:14 AM #
13
timas
瀏覽公開訊息
傳送私人訊息給timas
查詢timas發表的更多文章
增加 timas 到好友清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