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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話:法律管太多了
該禁止虐待或宰殺寵物,而不是將貓狗"區分出來"
個人是沒有吃貓狗習慣,但不知道會不會有人衝著這條法律,跑去吃上述動物。
sakuraman 兄的講話方式,或許是網路通有的現象,
談論一個議題要說到對方沒大腦?或某看到的~講對方說的是"丁丁言論"(後面這僅舉例而已,與兄無關)
傳統宰殺方式是慘忍些,且孔仲尼也說過:『君子遠庖廚...』
但我學生時代看過了,為了鍛鍊心智,自己主動去看,常常去看。
雖然有影響到一段時間沒吃肉,但我承受得了。至今愛好肉食。
這邊我也附議imcrazy兄說的,溫體宰殺的肉很好吃。
PS:要是被人身攻擊我也認了,反正這已經是網路常態了(苦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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