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Amateur Member
|
我剛查了一下,就紅十字會對人道精神的解釋感覺上就沒法把
宰殺動物的行為用「人道精神」來形容....
1.尊重生命 就是指要尊重每一個人的生存權利,
認識及接受自己的生命價值、
珍惜及保護自己及他人的生命。
2.維護尊嚴 即是確保每個人的存在價值,
這些與生俱來的價值不受壓迫、不被歧視,
任何人都可以有尊嚴地生活。
3.關懷傷困 就是發揮每個人潛藏的愛心,
為社會上有需要的人仕及弱勢社群
奉上愛護及實質的援助,
建立人與人之間互相扶助的關懷文化。
ps.就算是把豬打昏再殺,我想都是違反人道精神的事,畢竟打昏豬,不代表豬他本身
已經放棄了求生的意願....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