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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ric6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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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日期: Jun 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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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happy

小弟改制時已有四年年資,
說真的到現在我還不知道當初改新制到底對不對?

引用:
作者GMF
感謝上面大大提供的參考意見.

現在重點就是小弟想拿遣散費走人,可是經小弟詢問過"辭退"一詞,各方解釋不同,有些說這樣算是遣散,有些說這樣算自動離職,問老闆,他又回答他也不知道...

小弟服務這家公司8年多,年資沒有被結清過(就是服務了6年多,這時出現了選擇新舊制,小弟就選擇了新制,又繼續服務到現在2年多),所以依小弟自行上網查遣散費的計算方式 :

舊年資 : 6年1個月 ---> 6+1/12個基數
新年資 : 2年8個月 ---> 1+4/12個基數

合計 : 7+5/12個基數

如果小弟最後六個月的平均薪資為35000元,那就是35000*(7+5/12)=259583元

不知道這樣算對不對??
     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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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饋小黃卡號 34923092
舊 2007-12-14, 01:16 PM #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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